6月4日,省政协主席刘伟对我校王秋波、孙明奇撰写的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调研》作出批示:“请心骥、研究室同志阅酌。”
该报告认为: 自党的十八提出“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”以来,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在不断深化发展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、独有的、独到的民主形式,具有强大的生命力,各级人民政协积极探索、勇于实践,协商民主取得了可喜进步。但必须认识到,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在我国总体上还处于起始阶段,还有不少亟需厘清的问题。
该报告建议: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,应继续深化对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,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,进一步规范协商民主的主体,进一步明确协商民主的内容与形式,加大协商民主成果落实监督力度,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。
(科研处、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