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中,我校机关工会被授予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称号,这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,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。
我校机关工会成立于1991年,多年来,在机关党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校委的决策部署和党校中心工作,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,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积极融入中心、服务大局,主动作为、敢于担当,在加强党校民主管理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提升职工队伍素质等工作中出谋划策、开拓进取,为党校改革发展、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。机关工会先后被授予“省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”、“全省模范职工之家”等称号,去年,经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和省总工会推荐,被全国总工会授予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荣誉称号。
荣誉的取得,是校委正确领导的结果,是全校广大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为党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(机关党委、机关工会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