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直机关团工委印发《关于表彰2016-2017年度“山东省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(青年工作者)”的决定》(鲁直机团工字〔2018〕10号),授予我校机关团委“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总务处团总支书记孙晓欣“优秀青年工作者”称号。
近年来,我校机关团委在省直机关团工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,紧紧围绕党校中心工作,以建功育人为目标,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,拓展工作思路,创新工作方式,先后赴济南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、泰安徂徕山抗日根据地等地开展了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;在校内组织开展了专题读书会、学习十九大精神交流会、主题团日、青年志愿劳动、义务植树、传统节日朗诵、“青春喜迎十九大”主题宣传等各项活动,展现了青年职工的精神风貌,在党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。评选出校内共青团先锋岗(队)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青年工作者,对我校机关团的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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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红旗团委奖牌 |
孙晓欣同志荣誉证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