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激励和推进我校教学工作创新,提升教学整体水平,实现授课精品化,经研究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内容
教学创新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内容创新和教学方式方法创新。教学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,每次评奖3—5个。
二、评选原则
1.创新性原则。教学创新要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,富有新思维、新方法和新成效,体现党校特色。
2.科学性原则。教学创新要适应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,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理念。
3.公平性原则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评选结果科学、公道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参评对象为参与该年度培训进修类班次授课的全体教师。
2.参评教师在该班次授课质量调查排名前10位且参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95分以上。
3.每位教师仅限申报一个专题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报名。采取自愿报名方式,申报人填写《中共57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创新奖申报表》,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,统一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。
2.初审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审核通过后呈报评选委员会。
3.评审。评选委员会在审阅《中共57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创新奖申报表》、观看课堂录像后,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,依据推荐票数确定教学创新奖获奖者初步人选。
4.公示。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经评选委员会批准,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评选结果复审,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。
5.审批。待公示结束后,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呈报校委会审批。
6.认定。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,纳入岗位聘任。
五、组织领导
成立校教学创新评选委员会,主任、副主任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。成员由教务处、各教研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校刊编辑部、图书馆、研究生院负责人,以及学员代表和外请专家组成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组织、协调等工作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中共57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创新奖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