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《关于表彰2017年度(第十一届)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、学科新秀奖的决定》(鲁社科奖字﹝2017﹞3号)公布,我校李永清同志获得“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”。
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主要在年龄60周岁(含)以上的省内高校、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、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及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、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中评选产生。要求工作成绩突出,研究成果丰硕,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,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,获得过5项(含)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,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(第一作者)。
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评选需经单位推荐、评委会评审、组织人事考察和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审定、公示等程序。2017年度我省共有5名同志获得“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”。